行业资讯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到2026年底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20%

来源: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作者:大地

国家发改委拟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实施“数据要素×”试点工程。

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共计23条,从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总体要求、重点行动等五方面作出要求。其中,重点行动有12项,提及支持开展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
关于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目标,《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实现明显提升,涌现出一批成效明显的数据要素应用示范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数据交易规模增长1倍,场内交易规模大幅提升,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数据赋能经济提质增效作用更加凸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试点先行,重点突破
《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全球领先,数字技术和产业体系日臻完善,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此同时,也存在场景释放不够、数据供给不足、 流通机制不畅等问题,为此,通过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动数据在不同场景中发挥千姿百态的乘数效应,促进我国数据基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新优势。
从《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原则看,在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加强试点探索,完善多样化、可持续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机制。推动数据资源丰富、作用效益明显的领域率先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征求意见稿》第五项做好组织实施方面,也提到支持部门、地方协同开展政策性试点,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场景需求,研究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落地举措,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模式。鼓励各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加强资金支持方面,《征求意见稿》表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实施“数据要素×”试点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发挥相关引导基金、产业基金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支持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上市融资。推动将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计入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或存货,推动数据资产化。
部署12项重点行动
在《征求意见稿》的重点行动方面,具体分为12项,分别是:数据要素×智能制造、数据要素×智慧农业、数据要素×商贸流通、数据要素×交通运输、数据要素×金融服务、数据要素×科技创新、数据要素×文化旅游、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数据要素×应急管理、数据要素×气象服务、数据要素×智慧城市、数据要素×绿色低碳。
在数据要素×科技创新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以科学数据支持大模型开发,深入挖掘包含科技文献在内的各类科学数据,通过细粒度的知识抽取,构建科学知识资源底座,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基础科学数据集,支持开展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
在数据要素×商贸流通方面,提到拓展新消费,鼓励各类商贸经营主体、相关服务企业依托客流数据、消费行为、交通状况、人文特征等市场环境数据,打造集数据收集、分析、决策、精准投送和动态反馈的闭环消费生态,推进直播电商、即时零售、反向定制(C2M)等发展,支持各类商圈创新应用场景,培育数字生活消费方式。
在数据要素×交通运输方面,提及支持龙头企业推进运输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复用,培育行业人工智能平台和人工智能工具,助力企业提升运输效率。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进行商业化试运营试点,打通车企、第三方平台、运输企业等主体间的数据壁垒,促进道路基础设施数据、交通流量数据、驾驶行为数据等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提高智能汽车创新服务、主动安全防控等水平。
优化数据流通环境,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在强化保障支撑方面,《征求意见稿》从提升数据供给水平、优化数据流通环境、加强数据安全保障作了要求。
优化数据流通环境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提高交易流通效率,支持行业内企业联合制定数据流通规则、标准,聚焦业务需求开展数据共享,提高多主体间数据共享效率。鼓励交易场所强化合规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生态,提升服务质量。培育流通服务主体,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或拓展既有园区功能等方式,建设数据特色园区、虚拟园区,推动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协同发展。完善培育数据商的支持举措。
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方面,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据悉,关于“数据要素×”,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早在上月就已透露,国家数据局正在与相关部门一道研究实施“数据要素×”行动,从供需两端发力,在智能制造、商贸流通、交通物流、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等若干重点领域,加强场景需求牵引,打通流通障碍,提升供给质量,推动数据要素与其他要素相结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业务、新治理。
上一篇: : 习近平: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
下一篇: : 南京土壤所在稻田土壤镉砷等重金属随水分散性胶体迁移转化方面取得进展